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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2 00:00:00.0 浏览量:110969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委组织部2020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新时代辽宁精神教育,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能力素质、知识体系培训和廉政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必修课程详见附件1)

  二、学习方式和对象

  参学人员通过登录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进入不同专区选课学习。(网址http://www.lngbzx.gov.cn)。具体分区和参学对象如下:

  1.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专区:省委、市委管理的干部、省委管理的国有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校领导班子成员。

  2.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 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省直事业单位和省委管理的企业、高等院校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4. 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干部在线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为参学人员登陆平台、上线学习创造条件,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专人担任在线学习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线学习工作,确保学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联络员变更调整,请重新填报《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

 (二)联络员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及时、准确、安全地维护学员学籍信息,新增人员需填报《在线学习注册码申请表》(附件3)。年度内发生人员变动的,当年7月和次年1月集中调整,调整前按原职务学习内容参学。联络员同时负责属地在线学习咨询、解答、查询、统计、分析和报表等工作,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定期将学员学习态度、表现和在线学习考核情况反馈干部管理部门。

 (三)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督导。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负责省委管理的高等院校、企业在线学习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工作。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11月30日结束,参学人员年度完成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根据《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辽组通字〔2016〕6号)等有关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12月份,对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如有考试需求,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开展在线测试。

  省干部教育在线学院联系人:杨久洲、张晗

  电话:024—86602746,86602707

  传真:024—86602743

  电子邮箱:lngbzx@126.com

    

  附件:1.2020年度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必修课程专题目录

      2.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

      3.在线学习注册码申请表

         

                           辽宁省干部教育在线学院

                                      2020年2月28日

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附件9.7).doc